邢装协[2018]031号
关于开展2018年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
优秀女企业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了鼓励装饰装修企业女经营者的创新精神,提高装饰装修企业女管理者的社会地位,促进我市装饰装修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根据河北省住建厅冀建人[2011]332号文件精神,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18年“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优秀女企业家”的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申报单位必须为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从事装饰装修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建筑幕墙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
3、被推荐人应是在本单位连续任职满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女法定代表人、女经理或连续五年的女副经理。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企业内部管理中有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经济效益逐年(近两年)明显提高。
3、企业在本地区有明显影响力。
4、个人曾获市及市级以上的各类社会荣誉奖,包括: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优秀企业家等荣誉奖项。
5、近两年内企业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
6、企业在近两年来没有发生过拖欠劳务费现象。
7、积极、主动支持参与省建筑装饰业协会活动,并为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1、参与评选活动的各申报单位只能推荐一人参加评选。
2、申报及评审程序
A、申报表由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编制并通过协会网站发布,可直接下载。
B、申报单位按规定时间将填写后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递送到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协会进行申报。
C、由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所推荐的材料进行评审。
D、评审结果在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网站公示。
四、评选时间
优秀女企业家的申报时间为自发文之日到2018年12月10日截止。
五、表彰
1、凡荣获“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优秀女企业家”称号的人员,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将在年度活动中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2、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将通过相关媒体和刊物向社会公布并宣传。
六、评审纪律
1、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和专家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凡违反相关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其相应资格。
2、对采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优秀女企业家”称号的个人,一经查出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通报批评。
3、本协会将从荣获“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优秀女企业家”的个人中,向河北省建筑装饰协会推荐参选“河北省建筑装饰行业优秀女企业家”。
七、联系方法
联系单位: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邢台市新兴西大街89号
联 系 人:肖玉坤
电 话:0319-2657816、13930957346
网 站:http://www.zsxh0319.com.cn
邢台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