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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验收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 2012/3/10 15:14:00 浏览次数: 1071

    技术交底之后,将进入施工阶段,首先就是材料验收,由装饰公司代购的各种材料运到现场后,必须由客户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未验收的材料不得施工,未经验收擅自施工,造成损失由装饰公司负责。  

    整体施工完成后,把施工现场打扫干净,由施工负责人通知客户、设计师、工程监理到现场验收,验收标准根据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编制的《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验收合格后,认真填写合同中的工程验收单,双方签字认可。同时,还要填写合同中的保修卡,这是在以后客户要求装饰公司进行维修的凭证。 

验收标准

    验收除了鉴定装修整体效果外,主要还是看手工质量是否令人满意。验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鉴定:

    一、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
    1,卫生器具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住户要求,管道、管件等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
    2,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铺设牢固,坡度符合要求,开关、龙头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明管刷防锈涂料,暗管刷除腐漆。
    3,给水管道及附件连接严密,经通水试压无渗漏。
    4,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篦子应略低于地面。
    5,卫生器具安装平正牢固,外表光洁无损坏。

    二、电气工程
    1,电气产品材料必须是符合有关标准的合格产品,电气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2,电气布线宜采用暗管敷设,导线在管内不应有结头和扭结,禁止将电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
    3,“火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插座接线、面对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火,接地在上”的规定。
    4,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盖板端正,表面清洁,紧贴墙面,四周无空隙,同一房间开关或插座高度一致。
    5,电气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实验如:电器通电,灯具试亮、开关试控制等。
    6,工程竣工时应向住户提供配线竣工简图,标明导线规定暗管走向。

    三、吊顶工程
    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按设计、住户要求,并符合现行标准。
    2,吊顶工程龙骨不得扭曲、变形,安装好的吊顶龙骨应牢固可靠,四周水平允许偏差±5毫米。
    3,轻型灯具可吊在主龙骨上,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吊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应另设吊钩。
    4,吊顶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拆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逢应均匀一致,压条顺直、无翘曲,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
    5,纸面石膏罩面板一般采用9毫米厚,用镀锌螺钉固定在龙骨上,钉头应涂除锈漆。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搁罩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现象。

    四、门窗、封阳台工程
    1,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按设计、住户要求,并符合现行标准。
    2,门窗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标准,铝合金门窗应选用不锈钢或镀锌零附件。
    3,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外观无变形、开焊、断裂现象。框与窗体缝隙应填嵌饱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防腐处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门窗扇应开启灵活,无阻滞和反弹现象。五金配件应齐全,位置正确。
    5,门窗安装后表面应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上、锈蚀。涂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

    五、细木制品工程
    1,细木制品(窗帘盒、暖气罩、木护墙、木割断、包门及门套、窗套、踢脚板、花饰、装饰线)和固定家具的龙骨、衬板及面料应符合设计、住户的要求。细木制品所用的木材含水率不得大于12%,其外表用料,不得有死节、虫眼和裂缝。
    2,细木制品与基层必须镶钉牢固,无松动。衬板与面板必须粘结牢固,不得出现起层、起鼓现象。
    3,窗台板和窗帘盒与基体连接牢固,表面平整,棱角方正,其两侧伸出窗洞以外的长度要一致,同一房间的窗台板或窗帘盒标高一致。
    4,木护墙表面应平整光洁,棱角方正,线条顺直,颜色一致,不得出现裂缝开胶现象,与踢脚线连接无缝隙。踢脚板应平直,光洁、接逢严密、出墙厚度一致。
    5,挂镜线、顶角线等木装饰线对接时,宜采用45度加胶坡接,接头处不得有错缝、离缝现象。装饰线要求顺直均匀一致,紧贴墙面,交圈收口正确。
    6,吊柜、壁柜安装后应牢固,柜门开启灵活。
    7,细木制品油漆后,应平整光滑、无刷痕,色泽一致,无胶痕。

    六、裱糊工程
    1,壁纸、墙布的品种、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住户的要求,粘接剂应按壁纸和墙布的品种选用。
    2,裱糊工程的基体应干燥,表面应平整,不同材质基层的接缝处应粘贴接缝带。
    3,基层腻子应坚实牢固,不起皮和裂缝,裱糊前基层宜刷清漆作封闭处理。
    4,壁纸、墙布必须表贴牢固,表面色泽一致,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斑污和胶痕。各幅拼接横平竖直,距5米正式不显拼缝。
    5,阴阳脚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接缝。

    七、饰面板(砖)工程
    1,石材、墙地砖品种、规格、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住户的要求,饰面板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掉角等质量缺陷。不得使用过期和结块的水泥作胶结材。
    2,石材、墙地砖施工前应对其规格、颜色进行检查,墙地砖尽量减少非整砖,且使用部位适宜,有突出物时应按规定进行套割。
    3,石材铺贴应平整牢固、接缝平直、无歪斜、无污积和浆痕,表面洁净,颜色协调。
    4,墙地砖铺贴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无污积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局部空鼓不得超总数的5%。
    5,厨房、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四周与墙接触处,应向上翻起,高出地面不少于250毫米。地面面层流水坡向地漏,不倒流泛水、不积水,24小时蓄水实验无渗漏。
    6,木质楼地面的材质、构造以及拼花图案应符合设计、住户的要求,木材的含水率应不大于12%。
    7,条形木地板的铺设方向,可征求用户的意见,一般走廊、过道宜顺行走方向铺设,室内房间,宜顺着光线铺订。木地板与墙之间应留10毫米的缝隙,并用踢脚板封盖。
    8,木质板面层必须铺钉牢固无松动,粘贴牢固无空鼓,表面刨平磨光,无明刨痕、戗茬和毛刺等缺陷。
    9,木板面层,板间隙基本严密,接头位置错开;拼花木板面层接缝对齐,粘、钉严密。无裂纹、翘曲,表面洁净无明显色差。
    10,木质踢脚线接缝严密,表面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