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它是由墙面、地面、天棚等组成的建筑构件限定的内部空间的再创造艺术,它的再创造用以完善建筑物的内部环境,以适应居者对空间的要求。室内设计有三个要素:室内空间、装修装饰和室内陈设。
“室内空间”要素是室内设计的三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是室内设计的灵魂所在。室内空间设计所指为二方面:第一,它是对室内空间的视觉环境设计。当人们走入一间房间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这间屋子内部有没有秩序,空间的形状、大小分隔同室内的布置是否和谐、美观。它对应于人们的审美要求和精神因素,包括空间的形状、构图、色彩等。第二,它同时是对室内空间的物理性能能否满足人们对使用功能的需要,如光照程度、通风、湿度是否合理等等。它涉及到建筑学、结构学、人体工程学、生理学、物理学、光学等许多学科。从对室内空间的再创造这个角度说,室内设计师也可称为“室内建设师”。
室内设计的第二要素为“装修、装饰”要素。室内装修所指是对建筑物本身构件的一种固定封装,从而起到维护作用;同时也指对老房屋损坏构件的修整,对房屋不合理构件的改造。如:暖气设施的封装,电路及上、下、水的改造等。室内装饰是通过艺术表现手段对室内进行的美化创作,就字面理解为修饰、打扮。它的作用完全对应于人的审美精神需求。用以改善室内空间的气氛,如室内的华丽、朴素、典雅、浪漫等。所以说室内装饰只是室内设计的一个部分。
室内设计的第三要素为“室内陈设”要素,是指对室内的家俱、装饰织物、陈设艺术品、灯俱、绿化等方面的处理。
室内设计三要素的关系是相辅相承的,要处理的合理、协调,即要把握整体效果、又要有特点。通过以上所述,我们可以认为室内设计是指在建筑构件限定的内部空间中,人们所采取的一种以科学为功能基础,以艺术为表现形式,为了满足人们追求物质和精神并存的室内环境而进行的一系列创造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