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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与灯饰之别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 2012/3/6 19:03:00 浏览次数: 1240

      在我生产经营灯具的日子里,碰到用户、装饰工程人员以至业内员工笑间,何为灯具,何为灯饰,两者之间有何区别?

       对这个问题,我没有查过照明电器名词术语如何阐述。只想以广州地区灯具生产的兴起到灯饰公司的出现过程中“灯”的{TodayHot}变化,谈谈自己的看法,供大家讨论。

       广州地区是1981年才开始生产灯具的,1982年上半年广州市第一家灯具厂挂牌。这期间我到过北京、上海、天津、武汉有代表性的生产灯的工厂进行考察。他们所挂的牌子都是“灯具厂”,他们所生产的灯,同广州生产的灯都有一个特点:设计思想侧重于照明的实用功能(包括营造视觉环境、限制眩光等),很少考虑装饰功能,造型简单,结构牢固。表面处理不追求华丽,但力求防护层耐用。这期间生产的灯具,名副其实的是为光源而配备的,作为人们照明功能的器具。

        到1984年3月,广州才出现第一家挂牌的灯饰公司(合资企业)。此后灯饰公司、灯饰厂才陆续出现。这些灯饰公司、灯饰厂设计、生产制作的灯饰与原来侧重于照明功能的灯具有了很大的差别。

        灯饰的设计,不但侧重于艺术造型,而且设计时还考虑到灯型、色、光与环境格调相互协调、互衬托,达到灯与环境互相辉映的效果。生产者用于装饰功能这方面的成品投入,不惜高出基本照明功能成本的5倍、10倍、20倍,这是灯饰的特点。

        由于灯饰装饰功能效果的推动,使许多着重于照明功能灯具的设计造型也在“变型”,如筒灯,从单一圆筒形,灯身返边连体,到现在大多数是灯身反边分离,套环、套色、滚花、方形、斜口等,花式各异;又如路灯,《道路照明》1999年第1期内刊登的路灯花式和从小榄到古镇沿途的路灯花式的变化,说明照明功能性的灯具正大量“加入”装饰性的“成分”,向装饰灯“靠拢”,使两者差别越来越小,这样有些灯具与灯饰的楚河汉界就逐步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