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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理景观设计师评审认证标准》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 2013/3/13 14:23:00 浏览次数: 2674

助理景观设计师评审认证标准
1. 学历及从业时间:
(1)职业高中、中专、中技、职校相关专业毕业,相关工作满5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3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1年以上;
(4)大学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
2. 从业能力及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独立完成单项工程景观设计;
(2)独立完成3—5个小型景观工程(投资在150万元以下)景观设计;
(3)所设计的作品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过有关部门、组织和团体的奖励。
3. 专业理论及著述(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掌握必要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了解国内景观设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具有基本的艺术修养;
(3)熟悉景观设计的标准和规范,掌握基本技能;
(4)独立完成所设计作品和工程项目的设计说明。
4.经指定的培训(考试)机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注:
(1)申报助理景观设计师的设计人员均要进行集中专业培训。凡学历不足者,必须参加有关专业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技术岗位能力的考核和认证。